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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1971 年時於波士頓工作,當時工作需求需要傳送訊息,雖然有其他人想過透過應用程式與不同使用者分享筆記,但湯姆林森發展出了SNDMSG指令,將郵件檔案可以直接傳到接收者的電腦裡,也成為第一個透過網路的訊息程式。

選擇@為郵件符號,發明EMAIL的電腦傳奇人物湯姆林森(Ray Tomlinson)於周六因心臟疾病逝世,享年74歲。

(圖片來貸款源Twitter)

我們沿用到現在的郵件地址中的符號「@」,也是湯姆林森所選,當時由於@的使用率相對低,也較有分辨度,在英語鍵盤中也是唯一的界詞,進而選之用來區分使用者帳號與郵件系統的名稱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符號沒消失-多虧發明者湯姆林森重用-053400637.html

雖然他於2009年就表示他忘記了當時被稱為是第一封的EMAIL內容,也表示當時內容應是亂碼字串,但不可否認的是,他發明的個人對於個人的電子郵件,不僅是讓電子訊息能夠更快速且方便的傳送,也為網路帶來一個大躍進。

@符號沒消失 多虧發明者湯姆林森重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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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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